關於我們

臺灣物業管理發展協會

創會背景

臺灣物業管理發展協會於101年05月09日成立(台內社字第1010186591號),目的在於達成落實物業管理學術研究、建立法制與專業服務的社會任務,以兼顧建築硬體設施及軟體內涵的品質,提昇實質環境品質與增進生活水準。我國政府相繼於1991年12月頒佈《保全業法》、1995年6月頒佈《公寓大樓管理條例》,並於2004年9月召開「全國服務業發展會議」、通過《物業管理服務業發展綱領及行動方案》,加速推展建立物業管理法制,促使民間團體更蓬勃地成立物業管理相關專業團體、國外知名物業管理公司選擇進入台灣各行各業的物業管理市場、及公私立大專院校陸續設立物業管理專業相關科系所。此時代背景促成了本協會之創設。

本協會致力成為物業市場公認的創新領導者

並且秉承協會願景努力成為全國業界的標竿

協會宗旨

落實物業管理的研究、教學與發展

健全物業管理的法制與產業環境

協助物業管理業界的良好經營環境

促進公寓大廈之發展與交流合作

願景

以物業管理人員訓練為主軸;創新業務訓練為副軸 桃園區物業與不動產人員最具公信力的專業訓練機構、輔導驗證機構。

使命

協助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學習專業處理社區公共事務及住戶間爭議之能力並考取證照;健全物業管理的法制與產業環境,提升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培訓後之專業素養並執行職務,有榮譽心就有責任感。 結合物業服務業達到人力需求,如開辦訓用合一班

核心價值

將教育訓練導入 TTQS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提供優質服務 制定訓練品質管理系統並定期檢討,遴選符合訓練職能之工作人員,落實訓練品質系統,以確保辦訓品質;透過輔導、課程、諮詢等方式,以人性化、生活化、適法化、統整化與現代化(法規及案例)之輔導(課程)內容協助社區管理委員會委員進行相關培訓

經營理念

主動推展為公寓大廈教育訓練業務成立之目的 以開班率、學員出席率、學員測驗通過率及學員滿意度等項目評定績效標準。 訓練評核:符合課程要求出席率規定佔30%,並通過測驗者佔70%,合計得70分以上者,頒發結業證書;其餘發參訓課程證明。

合作夥伴

專業團隊

華奕超律師

華奕超 律師

主要經歷:
伯衡法律事務所 桃園所所長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刑事訴訟課程教官
台灣勞動調解學會 理事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
桃園地方法院刑事、民事法庭法官
基隆地方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庭法官

簡晨安律師

簡晨安 律師

主要經歷:
新北地院法官助理
睿均國際法律事務所實習律師
第一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
中原大學法律系學士

林玉蕙律師

林玉蕙 律師

主要經歷:
伯衡法律事務所 商業訴訟暨金融爭端處理部策略長 / 律師智慧財產法組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庭法官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刑事庭法官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法官

翁瑞麟律師

翁瑞麟 律師

主要經歷:
瑞麟地政法律事務所所長
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系
健行科技大學講師
教育部培訓講師
書記官特考榜首
律師高考及格

林夏陞律師

林夏陞 律師

主要經歷:
新竹不動產仲介公會講師
新竹法扶基金會審查委員
學歷及專業資格:
台北大學法學士及碩士
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
中華民國律師資格
中國律師資格

陳欣佑

陳欣佑 律師

主要經歷:
承恕法律事務所所長
精通民事家事損害賠償
土地事件信託法律諮詢規劃
台灣勞基顧問(股)公司顧問
中華勞務服務產業工會顧問
中華民國勞動法權益維護促進會顧問

周伯諺律師

周伯諺 律師

主要經歷:
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
台北市政府警察居中山分局警員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班
中華民國高考律師
智慧財產法組

張祐誠律師

張祐誠 律師

主要經歷:
仲誠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與哲學系雙學位學士
臺灣冤獄平反協會義務律師
桃園市政府法律諮詢顧問
法律扶助基金會桃園分會支派案律師
桃園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勞動部工作場所性騷擾調查專業人才

Our Vision for the Future

協會願景

成為全國務業與不動產人員最具公信力的專業訓練機構、輔導驗證機構

經營理念與定位

本會基於主動推展與提供協助為公寓大廈教育訓練業務成立之目的

本會定位如下: